星空体育在线网页:关于开展第二批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征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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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请各有关企业按附件的有关要求,将申报材料(纸质版及电子版)及时向属地镇街(园区)商务主管部门申报。申报过程中遇有任何疑问,可向东莞市商务局联系。
(一)项目支持、奖励的企业(单位)须在东莞市从事经营或业务活动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,主营业务需与商贸流通紧密关联、守法诚信经营的单位和机构,以及符合本指南和相应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机构。
(二)纸质材料复印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,内容必须清晰明确,按顺序装订成册,每页加盖公章,如文件内容为外文,必须后附中文翻译件。如中文翻译件与原件意思不一致造成歧义的,以原件为准。
(四)每个纳入资助范围的项目投资费用支出须通过单位银行账户付款。以货款抵扣、折让等方式支付费用的,以及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项目,不予纳入资助的范围。
(五)已提交的材料未能有效佐证相关业务情况的,评审单位有权要求申报企业(单位)另行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。
(七)以外币结算的项目,按项目发生当年首个工作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,折算为人民币(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),并列出折算公式。费用支出笔数较多的项目,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汇总表。
(九)申报单位申报专项资金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(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书),不得弄虚作假,支出票据不得重复申领财政资金。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,截留、挪用专项资金,重复使用支出票据申领财政资金等,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,可视情节轻重采取撤销资助项目、追缴项目资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,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按照《财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的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1.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、信息化改造等,提升集散、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,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。
☎️咨询电线.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,增强冷藏、加工、配送等综合能力,连接产地、销地和集散地,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,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。
☎️咨询电线.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对自用的设施设备做物流标准化、智慧化改造,推广智能仓配、自动分拣、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,提升标准托盘、果蔬周转筐等物流载具使用率,推动与标准托盘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,鼓励带托运输。
1.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(米面、油、肉、蛋、菜、奶、速食等),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点设施,优化设施网络布局。
☎️咨询电线.支持在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内或周边建设公共冷库、中央厨房、集约化配送中心等,提高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储存、加工、分拣等流通保供服务能力;完善检测、检验、安全、卫生、防疫等设备,提升流通保供配套服务能力;开展标准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改造,推动市场经营数字化管理,提高流通保供效率。
☎️其他项目咨询电线.支持消费终端网络网点(含商业网点、前置仓等)建设与改造,加强肉、菜、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;支持连锁商超、农贸市场、菜市场、生鲜电商、团餐等类型保供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软硬件改造,提高数字化管理上的水准,完善流通保供和防灾防汛设施;支持配备可共享的无人配送、自提货架、移动冷库(冷箱)等设备,提升综合服务功能、末端配送效率和平急转换能力。
☎️团餐项目咨询电线.支持商务领域“平急两用”城郊大仓设施建设。支持提升仓储、分拣、加工、包装等环节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,提升流通保供服务能力,加强设施协同,提升平急转换能力。
1.支持企业通过自建、合作等方式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、大中型超市、集贸市场等,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。
☎️电子商务项目咨询电线.支持企业通过自建、合作等方式,围绕农产品上行,建设改造一批具备分拣、预冷预加工、配送等功能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。
1.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转型发展,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,发展集中采购、统仓统配、即时零售、产业数字化等,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。
☎️咨询电线.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,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、品牌孵化、集采集配等服务,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。
☎️批发零售咨询电线.支持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,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,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。
1.鼓励加快新技术应用。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,拓展无人商店、智能导购、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,改善居民消费环境。
☎️咨询电线.鼓励加快新业态培育。发展数智供应链,培育品牌连锁、即时零售、直播电商等新模式,提升消费供给水平。
☎️直播电商项目咨询电线.鼓励加快新设施布局。发展智慧物流,推广智能引导车、自动分拣、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,提升流通效率,降低消费成本。
原则上单个项目(企业)支持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。其中,混合类、建筑类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按实际有效投资额(不含税)的30%,技术更新设备类、信息化(数字化)改造类项目投资奖补按实际有效投资额(不含税)的40%计算奖补。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专项资金采取事前立项、分期资助的方式,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规模,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管理,申报资金超出预算总金额时,以预算余额按比例进行支持。
(二)申报单位愿意配合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,建立工作台账,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。
(四)申报单位主营业务需与商贸流通紧密关联,原则上注册时间为一年以上(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于新业务或项目新成立的公司除外)。(五)项目需符合支持方向且建设地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。
(六)项目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运营。
(九)项目未享受超长期国债、地方政府专项债、中央基建投资及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。(十)项目应有明确、具体的绩效目标,能助力城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。
(八)项目建设投资清单(包含但不限于投资明细汇总表、设施设备清单以及设施设备安置详细地址)、各类项目建设相关合同(如设备购置、工程建设承包、软件开发等)、发票票据、银行支付凭证、企业记账凭证及转资凭证等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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